.变频器维修质量规范书1、 总则1.1 本规程规定了低压变频装置的完好标准、检修周期、项目及质量标准、检修后试验及验收。 1.2 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维修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服务。 1.3 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维修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4 如果维修方未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需方认为维修方提供产品或服务将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是有异议,不论多么微小,都应在予以详细说明。 1.5 在签订合同之后,需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由供、需双方共同商定。 1.6 本规范书为定货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遵循的主要现行标准 低压变频调速系统的维修、检查、试验等必须遵守下列最新的标准,但不仅限于下列标准。如果本技术规范书同下列标准矛盾,维修方应以书面形式指出矛盾,并向滕州中盛化工有限公司电气部作出解答:GB 156-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