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岗位设置、职责、业务流程 岗位设置: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所长(主任会计师)、副所长(副主任会计师)、总审计师、总监察师、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高级经理(分一、二级)、经理(分一级、二级)、项目经理(分一、二级、三级)、审计员(一、二级)、助理审计员。 岗位职责 : 1、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1)全面负责本所的经营方针、政策的制定与执行; 2)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和董事会会议;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检查合伙人会议、董事会决议的实施; 5)签署本所的有关法律文书; 6)根据合伙人会议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聘任或解辞本所注册委员会主任、专业标准委员会主任、总审计师。 7)签署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业务报告; 8)主持研究本所重大业务报告审计实施情况; 9)本所章程约定的其他事项。 2、 副董事长 本所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 3、 所长(主任会计师) 4、 副所长(副主任会计师) 5、 总审计师 1)全面负责总审计师室的工作,总审计室是全所的技术、业务的指导中心、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