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秀宁房地产有限公司工程监理管理规定为规范项目的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效率,促进项目监理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一条 按照国家现行建设行政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以下项目应委托符合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1、须进行工程报建报监的项目;2、利用政府财政资金的项目;3、工程建安费估算超过30万元以上的项目;4、其他按照规定须实施监理的项目。第二条 工程监理单位的确定须符合国家现行建设行政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及时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对监理单位的管理。第三条 公司工程部负责对实施的项目的监理进行统筹管理,建立监理单位考核管理制度,定期考核并记录监理单位的合同履约、服务质量、工作效果等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监理单位不恰当的管理行为,有效监控项目现场管理。第四条 项目业主代表应落实监理单位按照工程进度及时进场开展监理工作,监督监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承诺的要求组建现场监理机构、委派符合资质要求的监理人员。项目实施过程,负责考核监理单位人员按照合同及相关规定的到位情况,保证现场监理工作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