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船厂安全生产须知1、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理念,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决反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做到“四不伤害”。3、新进厂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凡从事焊割、搭架、电工、起重、压力容器、厂内车辆驾驶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高空作业车驾驶、喷漆作业等船舶行业特殊作业,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4、生产作业过程中,必须精力集中,严禁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5、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场地不赤膊,不穿拖鞋。 6、不准进入与本人无关的场所,不准触摸与本人无关的设备设施,不准踩压设备或将跳板搁置在设备上施工。7、船上安装的安全栏杆、导门护圈、灭火器材、应急照明等均属安全设施,不得擅自移动或挪作他用。8、在厂内道路行走要人行道并注意来往车辆,车辆鸣号要避让。门座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汽车吊等起重作业周围不准随意站立,更不准在吊车轨道上停留或从吊车行走轮间强行穿越。禁止将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违规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