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博赛技工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为加强教学管理工作,避免教学事故的发生,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教学事故是指参与教学和教学管理的工作人员(教师、实训实习指导教师、实训实习场地管理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教学纪律和教学管理制度,对教学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凡教学管理制度中要求执行而没有执行或教学管理制度中不允许做而违反规定的,均属于教学事故。本办法中的“教学”,包括理论课堂教学和实训课堂教学等。按对教学工作产生的影响程度,分为一般教学事故和严重教学事故。一、一般教学事故1、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35分钟,实训教师上课前5分钟未到,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的(注:上午实操课结束允许提前10分钟打扫卫生、下课)。2、未办理手续擅自调课、代课。3、实际教学进度、内容与授课计划相差达本学期总课时的5%以上;未按教学大纲授课。4、上课未带教案或教材(含实践教学环节),教案允许以讲义页形式代替。5、教学过程中发表不利于学生教育的言论或较多讲授与授课内容无关的内容,被学生投诉。6、实训、实习以及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