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前 言建筑能源审计是一种建筑节能的科学管理和服务的方法,其主要内容是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使用的效率、消耗水平和能源利用的经济效果进行客观考察,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对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消耗水平、能源经济和环境效果进行审计、监测、诊断和评价,从而发现建筑节能的潜力。建筑能源审计是我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中重要的环节。在建筑能源审计基础上,研究制定能耗公示、用能标准、能耗定额和超定额加价等制度,并进一步在公共建筑领域推广能源服务和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改造机制。本导则由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委托,同济大学(主编)、清华大学、
2、深圳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共同编制。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吸收了国外建筑能源审计及国内工业企业能源审计的成果和经验,结合我国建筑节能工作的现状和特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制定了本导则。本技术导则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报告和附录。对建筑能源审计的定义、内容、方法、程序及审计报告的编写等进行了原则规定。本导则是建筑能源审计的通用技术原则,重点对其共性问题和原则问题加以阐述和统一;本导则整体上突出可操作性和引导性,为各地开展建筑能源审计工作提供指南。本导则的附录 A 和附录 B 是标准的附录
3、。本导则主要起草人:龙惟定、白 玮、马素贞(同济大学)魏庆芃、王 鑫(清华大学)刘俊跃(深圳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目 录1 总 则. 12 术 语. 43 基本规定. 44 审计程序. 65 审计内容. 96 审计方法. 137 审计报告. 161 总 则1.1 为提高建筑能源管理水平,进一步节约能源、降低水资源消耗、合理利用资源,特制定本导则。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运行节能管理为突破口,建立既有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提高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整体运行节能管理水平。 1.2 建筑能源审计是一种建筑节能的科学管理和
4、服务的方法,其主要内容是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使用的效率、消耗水平和能源利用的经济效果进行客观考察,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对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消耗水平、能源经济和环境效果进行审计、监测、诊断和评价,从而发现建筑节能的潜力。它的主要依据是,建筑能量平衡和能量梯级利用原理、能源成本分析原理、工程经济与环境分析原理以及能源利用系统优化配置原理。1.3 本技术导则适用于国家机关(包括人大、政协、党委)办公建筑、单体建筑两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特别是政府投资管理的宾馆和列入国家采购清单的三星级以上酒店,以及商用办公楼),和总建筑面积超过两万平方米的大学校园。1.3.1 本技术导则以大
5、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技术导则为基础,并使用能耗统计中所得到的数据。1.3.2 各省市建筑节能主管部门,应根据能耗统计得到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用能状况,筛选出两类重点审计单位:能耗较高的重点用能单位和能效较高的标杆建筑,筛选方法见 4.2 节。1.3.3 对筛选出的重点用能单位,通过能源审计找出其运行管理的不足,为能效公示和实现低成本或无成本改造提供依据,并根据审计结果制定每个重点用能单位的用能定额,并作为用能管理的依据。1.3.4 对筛选出的典型标杆建筑(能效高的建筑),通过能源审计来评价其能源需求结构(各分项能耗)和能源利用情况,并对其代表性做出判断,以便为确立同类建筑的合理用能
6、水平提供依据。1.3.5 通过建筑能源审计,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分项计量和节能改造给予指导和协助。1.3.6 通过能源审计计算得到建筑的分项单位能耗,来评价建筑的能源利用结构及能源利用效率;并可通过比较重点用能建筑和标杆建筑的分项单位能耗值,计算得到重点用能建筑的节能潜力(重点用能建筑的各分项单位能耗值减去同类型的标杆建筑的相应分项单位能耗,该差值再乘以相应区域的面积即可得到节能潜力)。1.3.7 各省市根据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结果,确定公示方案,向社会公布这些建筑的能效信息,接受社会监督。1.4 本导则的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7、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 28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 号)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3 号)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建质20071 号)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的实施意见(建设部、财政部:建科2007245 号)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2003)国家标
8、准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GB17166-1997)国家标准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GB/T 15587-1995)国家标准节能监测技术通则(GB 15316-94)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2002)1.5 建筑能源审计除应符合本导则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与规定。1.6 建筑能源 审计项 目须建立如下的执行机构:1.6.1 各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成立省(市)建筑能源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建筑能源审计工作,负责建筑能源审计过程的监督与协调,负责向公众公示审计结果。1.6.2 建筑能源审计工作应由各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建筑能源审计机构进行。能源
9、审计机构指派专人成立建筑能源审计小组,负责能源审计的全部具体工作并出具最终报告。审计小组组长须对审计结果和最终报告的真实可靠负责。1.6.3 建筑能源审计小组一般由建筑、暖通空调、会计、审计等专业人员组成。1.6.4 建筑能源审计小组应配备笔记本电脑、通讯对讲、激光测距仪、温度/湿度/ 二氧化碳浓度 /照度等测试仪器或综合测试仪器等设备。1.6.5 被审计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业主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公司配合审计,但应指定或委托专人担任审计项目的责任人和联络人。1.6.6 责任人职责:l 全权代表被审计建筑的所有权人;l 对所提供的基本数据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l 负责与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能源审
10、计小组的沟通与协调;l 负责安排建筑能源审计必要的现场工作条件;l 负责提供建筑能源审计所需要的能源费用账单、能源管理文件等各种有关资料;l 在审计报告上签字认可。1.6.7 联络人职责:负责与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能源审计小组的沟通,并将问题反馈给责任人。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建筑能源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由审计工作领导小组责令改正,并在媒体上曝光。1.7 能源审计小组成员在能源审计过程中,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审计人员对于被审计建筑与能源审计无关的经营财务情况负有保密义务。2 术 语2.1 能源审计 energy audit能源审计是指用能单位或主管部门
11、自己或委托专业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节能法规和标准,对能源使用的物理过程和财务过程进行检测、核查、分析和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的活动。2.2 建筑能源审计 building energy audit建筑能源审计是指由专业的能源审计人员受政府主管部门或业主的委托,对建筑的部分或全部能源活动进行检查、诊断、审核,对能源利用的合理性做出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的建议,以增强政府对建筑用能活动的监控能力和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2.3 能源需求 energy demand能源需求指为满足特定的工艺目的和舒适性目的,在设计规划阶段认为所需要消耗的能源,应按有关技术准则来进行计算。也可定义为用能负荷。2.4 能源消耗量
12、 energy consumption能源消耗量是指一定时间段内(一般为一年)运行某个目标建筑物所需要的各种能源的总量。主要包括电力、燃料油、燃气、燃煤、市政热水(或蒸汽)及水等。包括低热值燃料、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等的利用。3 基本规定 3.1 建筑能源审计 的内容分为三级:l 第一 级,基础项;l 第二 级,规定项;l 第三 级,选择项。3.2 基础项:由被审计建筑的所有权人或业主自己或由其委派的责任人完成。3.2.1 提供被审计建筑的基本信息,填写附表 A1;3.2.2 提供能源审计所需要的各种资料数据;3.2.3 配合能源审计工作的开展。3.3 规定项:由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委托的审计组完成;
13、由被审计建筑的所有权人或业主自己或委托人配合完成。3.3.1 与建筑物所有 权人或业主指定的 责任人和联络人,以及主要运行管理人员举行工作会议,了解大楼运营情况及建筑能耗存在的问题,逐项核实基本信息表。3.3.2 审阅并记录一至三年(以自然年为单位)的能源费用账单。包括:用电量及电费、燃气消耗量及燃气费、水耗及水费、排污费、燃油耗量及费用、燃煤耗量及费用、热网蒸汽(热水)耗量及费用、其它为建筑所用的能源消耗量及费用。记录表格见附表 A2。3.3.3 分析能源费用账单,计算出能源实耗值,将能耗按三类区分:l 第一 类能耗,即常 规能耗和水耗。得到建筑供暖、通风和空调能耗;照明能耗;插座(室内办公
14、设备和家电)能耗;动力设备(电梯等)能耗;热水供应能耗。l 第二类能耗,即特殊能耗。例如,24 小时空调的计算中心、网络中心、大型通信机房、有大型实验装置(例如大型风洞、极端气候室、P3 实验室)的实验 室、工艺过程对室内环境有特殊要求的房间等的能耗。并将其从总能耗中扣除。l 第三类能耗,按建筑面积定额收费的城市热网供热消耗量。此类建筑能耗费用值应单独记录。3.3.4 审阅建筑物的能源管理文件,应包括:l 建筑物能源管理机构或建筑能源管理责任人的任命或聘用文件; l 过去一到三年内所采取的节能措施及其节能效果的说明文件; l 大型用能设备(制冷机、锅炉)或设备机房的节能管理规定;l 大型用能设备(制冷机、锅炉)或设备机房的运行管理规程;l 大型用能设备(制冷机、锅炉)或设备机房的运行记录;l BA 系统中保存的过去(至少一年的)能耗数据;l 能耗计量装置(仪表)的校验证明;l 主要管理人员接受节能培训的证明文件。3.3.5 巡视大楼,填写现场调查表。3.3.6 对建筑内不同用途的各房间进行随机抽检,从每种用途中抽取 10的面积的房间,检测室内基本环境状况并记录。3.4 选择项:由经建设主管部门资质认定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或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运作的能源服务公司完成。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