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茂名至湛江段改扩建工程勘测定界测量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茂名至湛江段(下简称“茂湛高速公路” )改扩建工程已列入广东省基本建设计划,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广东茂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改扩建工程勘测定界测量进行公开招标,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下称“投标人” )进行投标。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建设规模: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茂名至湛江段改扩建工程顺接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阳江至茂名段,路线东起茂名市电白区观珠镇,向西偏南经茂名市的电白区、茂南区、化州市
2、、湛江市的吴川市、廉江市、坡头区、遂溪县、麻章区,终点连接湛徐高速公路,全长 108.593km。全线改建(含加宽扩建和拆除重建)桥梁 19202.85米/322 座,其中大桥 8023.75米/19 座。改建林头、茂名、鳌头、浅水、杨梅、塘缀、官渡、源水、东坡岭等 9处互通立交,新建机场北 1处互通立交及其连接线(约 12.4km) ;改建服务区2处,新增服务区 1处。2.2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工作内容:本项目勘测定界测量划分为 1个合同段,详见下表:项目 标段 里程范围 主要工作内容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茂名至湛江段改KCDJ改扩建桩号: K3362+105K3470+698改扩建全长 10
3、8.593公里初步设计土地分类核查;控制测量,包含:E 级 GPS测量、5级 GPS测量、控制点高程测量;1:500 数字化地形测图;界桩放样、预制及埋设及边线布设;详细土地权属、地类调查与审核;编制土地勘测定界报告及电子报批盘,报送用地2扩建工程材料、跟踪审批及其他伴随服务;青苗、附着物清点及面积复核;建筑(构筑)物测量(房屋、棚类、管线等)复核;其他涉及用地材料审批所需的相应工作、征地拆迁应提供的相关测量及权属调查等相关资料的提供。注:大昌口互通立交(桩号:K3375+514-K3377+665) 、林屋互通立交(桩号:K3435+270-K3437+376)段未纳入本次招标范围,勘查定界
4、测量主线里程长度约 104.336公里。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含原国家测绘局)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且具有类似业绩,在人员、投入等方面满足本项目勘测定界要求。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参与本次投标,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上的绝对控股。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
5、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 “母公司” ,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3.4投标人须在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下载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服务指南栏目。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1月 15日至 1月 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6、时(北京时间,3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下同)持下述资料的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经办人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委托书一套(装订成册) ,同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购买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费用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不得复制、披露、泄密本项目参考资料的内容。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8年 2月 7日 9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30时至 9: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
7、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及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广东茂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人地址:茂名市羊角镇杨屋村邮 编:525000联 系 人:胡小兵联系电话:15086713589传 真:0668-3393833电 子 邮 箱: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 1、2、3、4 2.评标办法 以上附件可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招标人:广东茂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4日 期:2018 年 1月 15日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8、招标人名 称:广东茂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地 址:茂名市羊角镇杨屋村联 系 人:胡小兵联 系 电 话:15086713589传 真:0668-3393833电 子 邮 箱:项目名称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茂名至湛江段改扩建工程勘测定界测量1.1.2建设地点 广东省茂名市、湛江市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 待定1.2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招标范围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茂名至湛江段改扩建工程勘测定界测量1.3勘测定界测量服务期 详见招标公告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 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 1业绩要求:见附录 2人员要求:见附录 3信誉要求:见附录 4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
9、接受接受,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招标补遗书(如有)7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8天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 2月 7日 9时 0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后 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
10、.1.1 投标文件形式 双信封 单信封3.2.2最高投标限价及下浮率范围 发包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 15天前以补遗书形式公布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120天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伍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现金(电汇)、银行保函等其中一种形式。现金、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出或开具,否则视为无效;若基本账户银行不能开具,可由上级银行出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且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 2月 5日
11、 23时 59分之前招标人指定账户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开户名称:广东茂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湛江市赤坎支行账 号: 4400 1688 6380 5136 5298 财务联系人:赖泽贤 投标人应备注:茂湛扩建勘测定界投标保证金3.7.5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2份,另加 1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包括可编辑文件及正本扫描件,拷贝到发包人发售的 U盘,并加贴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并与第二信封(报价清单)的正本与副本统一包装在一个内层封套中。8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4.1.2 封套上写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1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茂名至湛江段改扩建工程勘测定界测量招标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内层封套:投标人邮政编码: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联系人: 投标人联系电话: 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茂名至湛江段改扩建工程勘测定界测量招标投标文件(报价清单)招标人地址及名称: 投标文件外层封套:招标人地址:茂名市羊角镇杨屋村 招标人名称:广东茂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茂名至湛江段改扩建工程勘测定界测量招标投标文件在 2018年 2月 7日 9时 00分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
13、件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6招标人通知延后投标截止时间的时间 原定投标截止时间 7天前9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时间: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评审完成后(约 2018年 2月 7 日 15:00 时,如有改变另行通知)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1 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开标时,由监标
14、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开标顺序:随机启封开标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及以上单数,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省级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否9.5 投诉(监督)监督部门: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32号利通广场电 话:02029006032传 真:02029006305邮政编码:510623项目管理单位监督部门: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32号利通广场电 话:020-2900
15、5565传 真:020-83731109邮 编:510623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3.4.4投标人须知 3.4.4款末增加:对于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同时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利息计算原则如下:(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2)利息计算以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付利息;(3)利息金额计算四舍五入至分位。投标人在接到招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利息支付通知后,须在三个月内持利息等额有效的收款凭证及已加盖单位公章的收款账号(投标人
16、的基本账户)说明,到招标人办公地点办理相关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办理相关手续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投标保证金利息。7.2投标人须知 7.2修改如下: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按规定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相关信息(包括投标价、全部投标业绩、拟投入的主要人员业绩及其证书信息等)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招标人将评标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第一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费(已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后 7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招标人有权取消原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本合同工程授予按评标办法确定的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10.2投标人须知增加第 10.2如下内容: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