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管理办法为加强合同审查管理,充分发挥合同在企业经营中的作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并结合公司法务部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合同审查的目标:将合同审查与企业管理相结合,确保公司效益最大化同时控制合同法律风险。第二条 合同审查的范围:(一)原则上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重要的合同或内容涉及各方当事人重要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需经法务部审查,并按本办法规定会签后方可签订。(二)各单位对外签订的所有重要的合同或内容涉及各方当事人重要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合同性质的文件需经本部位法务部审查,需送集团法务部审查的,按本办法规定送集团法务部审查,并按本办法规定会签后方可签订。(三)劳动合同和公司个别的特殊业务合同不在本管理办法适用范围之列,由人力资源部与相关业务部门把控。(四)除公司由法务部直接负责的收并购、组织尽职调查项目涉及的合同外,各单位向法务部送审的合同,法务部负责对合同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其他商务性等条款由各单位自行把控。第三条 责任分工(一)合同初审:各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