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为确保提供给业主、设计、监理和项目部的检测(校准)结果的质量,监控检测(校准)的有效性,及时发现检测(校准)结果的系统性偏差,测试系统不稳定和测量过程失控等危害检测(校准)结果质量的偏离。2.0适用范围:适用于试验室检测(校准)结果的监控方法的选择,计划制定和方法有效性评审。3.0职责3.1技术负责人应:3.1.1结合试验室各检测/校准项目的特点全面策划监控工作,并使其长期坚持下去;3.1.2审核批准各检测/校准项目选择的监控和记录方式及实施计划;3.1.3负责组织监控有效性的评审;3.2检测/校准部负责人和监督员应:3.2.1审核并汇总本部门检测/校准项目监控实施方案,提出实施计划;3.2.2组织实施预定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3.2.3及时反馈计划实施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3.2.4参加监控有效性评审。3.3检测/校准项目负责人应:3.3.1提出本检测/校准项目监控和记录方式;3.3.2对已确定的监控和记录方式认真按其实施并如实记录;3.3.3即使反馈计划实施中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3.4综合部资料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