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取样和送检材料项目的确定1、混凝土试块;2、钢筋原材;3、直螺纹连接;4、水泥;5、砂浆;6、砂石料;7、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8、三七回填土;9、防水卷材;10、防水沥青;11、干混砂浆;12、其他。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方法、数量和要求:1、混凝土试块:因施工需求现场多数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取样应从同一运输车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的1/4至3/4之间采取,按100 m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m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 m时,每200 m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楼层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钢筋原材:钢材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材组成。其验收批量、取样数量和方法见表。钢材品种验收批重量(同一炉罐号)取样数量取样方法热轧带肋钢筋60T拉伸:500二根冷弯:300二根任取二根,每根端头截去500后各截取一根拉伸和冷弯试件热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