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对监理的管理制度为了更好的发挥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及环保符合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项目部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并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1严格执行监理合同1.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土建监理员、资料员以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保证人员的到岗率。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2、 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保证服务工作正常进行,监理人员更换,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必须在2日内更换到位。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于监理周例会后两日内下发。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