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奉化区莼湖镇洪溪村综合用房工程交易公告交易登记号:CHGC(2018)00241.工程名称:奉化区莼湖镇洪溪村综合用房工程2.发包人信息2.1发包人名称:宁波市奉化区莼湖镇洪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2法人代表:王锡波 联系人:王林军 联系电话:13805837358 3.工程概况及交易范围3.1项目规模:新建综合楼一幢总面积约 353平方米。3.2实施地点:该项目位于奉化区莼湖镇洪溪村。3.3交易范围:施工图内所有内容包括土建、给排水、电气等工程。3.4 工程预算造价:895290 元3.5资金来源:100%自筹3.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3.7计划工期: 120
2、 日历天3.8安全要求:合格4.承包人资格及人员配备要求4.1承包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已被列入2015 年度奉化市小型项目交易单位名录库莼湖分库房建(含维修)类基础设施类入围名单且未被清退和未被奉化相关部门处限制投标的。4.2项目经理要求:1 名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年龄 60周岁以下的临时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4.3其它人员要求:1 名项目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5.优惠下浮率区间及发包价5.1优惠下浮率区间:11%(含)13%(含)5.2发包价:按本工程预算造价及现场随机抽取的下浮率确定6.合同形式及结算办法6.1合同形式:单价
3、合同6.2结算办法:详见附件交易须知7.交易申请办法及交易时间、地点、人员及资料7.1公告期限及申请交易办法:2018 年 7月 25日 9时至 2018年 7月 27日 15:00时止(各交易单位请自行下载本公告附件,填妥附件一回执确认书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交易时间前以传真或现场提交方式确认)7.2交易时间:2018 年 7月 27日 15:00时(逾期不候)7.3交易地点: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莼湖分中心(滨海社区 2幢 10号滨海资源配置和行政服务中心 2楼)7.4交易人员及资料:交易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代理人须到场,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本公告附件二、附件三(已填写盖章) ,违反上
4、述要求的交易单位将被谢绝参加交易。发包人:宁波市奉化区莼湖镇洪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2018年 7月 25日备 案 栏发包人(盖章) 备案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回执确认书宁波市奉化区莼湖镇洪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包人名称)经我单位 (交易单位名称)研究决定,现确认 (参加或放弃)由宁波市奉化区莼湖镇洪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组织的奉化区莼湖镇洪溪村综合用房工程的承发包交易活动,并保证派员准时到达会议现场,如违反愿按奉化市相关文件规定接受处理交易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备注:请贵单位将本回执确认书于规定的交易时间前以传真或交易现场书面提交方
5、式确认。传真号码:0574-88932071,收件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交易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职工 (姓名) 为我公司参加奉化区莼湖镇洪溪村车站综合楼工程项目交易的受托代理人,并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该项目的交易活动,我公司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在交易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相关事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 理 人: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交易单位: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二奉化市公共资源交管办 奉化市监察局 监制承 诺
6、书致:宁波市奉化区莼湖镇洪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根据收到的贵单位的奉化区莼湖镇洪溪村车站综合楼工程的邀请函,经研究该项目情况后,我们愿意按本项目信息公告中所述方法确定的发包价、结算办法承包本项目,并及时按确定的价格及项目交易须知所述的相关条款与发包人签署项目合同,并保证本项目达到交易信息公告所规定的各项要求(工期、质量、安全等) 。交易单位: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 月 日附件三奉化区莼湖镇洪溪村车站综合楼工程项目交易须知序号 要求承诺内容 承诺要求1 承包范围 施工图内所有内容包括土建、给排水、电气等工程2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3 施工准备时间 签订合同后 7天
7、4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款的 10%;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前;退还时间: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退还延误合同工期赔偿标准 500元/天5未达到工程工期违约金限额 合同价款的 3%6 未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违约金限额 合同价款的 3%7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项目负责人到场率 80%以上)合同价款的 2%8 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限额 合同价款的 2%9安全文明费、工程定位复测费、提前竣工增加费、其它施工组织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非市区一般工程费率考虑,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定位复测费不得低于规定费用低限值,提前竣工增加费不计取。10 工程保修担保金额 结算价款的
8、 5%11 合同价格类型 固定单价:结算价款均不予调整(除非发包人更改发包内容外)12固定合同单价承包类型的结算办法:一、发包价:按本工程预算造价及现场随机抽取的中标下浮率确定,在合同期内发生下列 1、2、3条情况的合同价格可以调整,其余情况均不作调整:(1)合同期间遇宁波市及奉化市有关造价政策性规定调整文件;(2)设计变更;(3)发包人人及监理签证;二、变更的工程量应根据变更设计图纸、变更联系单,按有关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确定,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核,并报相关部门审定。三、单价的确定(1)合同中有类似变更工作的子目的,应参照该子目的单价。(2)合同中没有类似变更工作子目单价的,由
9、承包人根据(四、 计价依据)组价,以交易当日附表-施工随机抽取的下浮率下浮,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核并报相关部门审定。(3)凡工程数量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 15%及以上时,其超过 15%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实际工程量相应的综合单价则由发、承包人根据(四 、计价依据)组价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作为单价结算依据。四、计价依据:定额采用:委托方提供的施工图;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 版) 、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版) 、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 版) 、 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 版)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
10、500-2013) 、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13 、 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2010 版) 、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房屋建筑与装饰(2013 版) 、 通用安装工程(2010 版) 、 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2013 版) 及现行浙江省、宁波市造价管理文件及其他有关造价依据。五、人工市场信息价及材料价格:人工市场信息价采用 2018年 6月份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 ;材料市场信息价按照 2018年 6月份那边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除税价) 、奉化栏优先的材料市场信息价;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除税价)中未列材料市场信息价以市场价取
11、定。六、工程费用类别:土建部分按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三类取费,安装部分按相应工程三类取费,其中:弹性区间费率按中值计取,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非市区工程”计取(安装部分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非市区工程”中值费率乘以 0.7计取) ,不计取提前竣工增加费、二次搬运费、特殊地区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和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费按中值计取(安装工程不计) ,以上涉及的费率和规费均按甬建价201623 号文件调整,危险意外伤害费按甬建价20145 号文件,农民工工伤保险费已按甬发改投资2014540 文件调整,税金费率按建建发2018104 号执行。计价方式采用综合单价法,增值税采用一般计税法。七、工程
12、款的支付:本工程无预付款,一次性验收合格后并递交竣工验收资料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80%,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95%,扣留结算价款的 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 28日内退还。八、工程量的调整:按现行的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相应条款执行;九、单价的调整:按现行的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相应条款执行;十、在合同期间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波动均不作调整。13一、本工程保修期限: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4. 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二、本项目的缺陷责任期为 24个月。二、本工程保修担保的金额为结算价款的 5%,保修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 28天内结算,多退少补。三、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内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承包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