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499.2-2007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9.2.2 组批规则 9.2.2.1 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通常不大于60t。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9.2.2.2 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但各炉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大于0.15%。混合批的重量不大于60t。例如,2013年10月9日进场钢筋:HRB400EC12*9m 炉批号440/13X305058 数量8.951t 承钢;HRB400EC12*9m 炉批号080/13Y100641 数量11.189t 承钢;HRB400EC12*12m 炉批号480/13X207065 数量20.822t 承钢;HRB400EC12*12m 炉批号514/13Y303363 数量11.935t 承钢;HRB400EC25*9m 炉批号165/13Y303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