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2,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依据、内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 主要包括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情况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定情况 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应急预案备案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等情况等。,考核要求,1、从2010年起,环保部要对全国各省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进行督查考核,其中产生和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管理是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抽查率不低于30%),每年督查考核的结果由环保部统一向各省市发布。 2、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纳入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的指标体系。 3、对规范化管理合格率低于 60%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暂停对该地区有关环境保护的评比创建活动。,4,新规范化管理工作背景,为巩固和深化“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成效,不断提升全国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在“十三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