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管理培训,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根据全国人大法工委的释义,是否丧失价值是针对产生者。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什么是危险废物,“危险特性”是指毒性(Toxicity, T)、易燃性(Ignitability, I)。 备注:废弃的含油抹布在2016年新发布的危废名录中,被列为豁免管理清单内。,分公司主要的危险废物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简称固废法)第十六条规定“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第五十五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