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案例分析案情简述:宋某:女,34岁,住河北省涿州市义和庄乡州县庄村。李某:男,28岁,住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半截塔镇。宋某与李某已经结婚五年,宋某(女)在美容店工作,靠其个人收入挣钱养家,李某不务正业,宋某不光要养家,还管着李某的零花钱。在共同生活期间,宋某为了能让李某有一个正当的行业,筹钱为李某购买轿车一辆,希望李某能用此车辆多跑些活,以便贴补家用,可李某购买了车辆后,并不如宋某所想,李某不但没有给家里增补钱财,却用次车辆与王某(女)相识,发生了不正当关系。后王某多次找到宋某谈及宋某与李某离婚事宜。这样的生活令宋某真的身心疲惫。后来,宋某诉讼法院,请请求法院判决其与李某离婚。宋某在快开庭前委托我为她进行代理,于是本律师就根据宋某反应的情况向法庭提出了一下代理观点:1、 由于男方不务正业,与第三人保持不正当关系。第一点就是李某有不良奢好;第二点宋某继续和他一起生活,在法律上得不到应有的权益保障。2、 宋某第一次诉讼离婚后李某曾向宋某保证,后二人复婚,可李某根本就没把与宋某的婚姻当回事,更没有把宋某当回事,这样的婚姻已经名存实亡了,至少对宋某是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