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二20149号)和昆明市实施“春风化雨行动”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昆通20147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认定条件(一)经教育部门批准举办并持有相关证照,年检合格,办园水平达到省三级及以上等级,每月实际收取的保教费不高于同级公办幼儿园1.5倍的民办幼儿园。(二)办园规模:城区(含县城所在地)在6个班以上,在园幼儿180人以上;乡镇在4个班以上,在园幼儿120人以上;村级在3个班以上,在园幼儿园90人以上。(三)幼儿园大、中、小班班级设置齐全,全日制幼儿园教职工人数按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备,各类人员符合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教职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为教职工购买养老等社会保险。第三条 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