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圃基地合作协议甲乙方: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甲乙双方认真考虑、友好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条款如下:第一条、合作宗旨:共同投资,共享利益,互惠互利。第二条、合作项目和范围:甲乙双方合作开发建设苗圃基地。主要从事景观林、果林、花卉苗木栽培及销售。第三条、合作期限:2013年10月20日起至2033年10月19日截止,为期20年。第四条、合作方式:1、甲方以现有土地140亩交予乙方用于景观林、果林、花卉苗木栽培。地址位于北马庄、南马庄、白毛嶺。2、乙方在合作期间负责苗木栽培管理、基础建设、劳动用工等苗圃基地的所有管理、投资,所产生的一切支出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提供甲方所需景观林、果林、花卉苗木的栽培。甲方所需的苗木以成本价计算。3、协议终止后基础设施归甲方所有。4、因甲方生态园建设开发用地需要,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协助乙方销售开发用地里的苗木。5、甲方允许乙方在销售苗木时带土球销售,并确保乙方道路畅通。第五条、盈余分配:1、甲方在乙方没有产生利润之前不予对利润进行分成,对乙方(前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