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职责一、教师工作职责(岗位职责) 1、教师应接受学校分配的教学任务,认真钻研教学大纲,并根据大纲要求和学生实际制定好授课计划,完整准确地完成课程的教授备课、准备教案,(教案于每月1号检查)。 2、重视教学实效,认真做好学生调查, 掌握学生对知识的吸收率和巩固率,收集教学信息和反馈信息,按教学计划圆满完成教学任务。 3、遵守出勤管理制度,按时上、下班。 4、教具、教学设备及其他教辅用品的课前准备或交接、课后整理。 5、组织每期课程的整体学习成果汇报。 6、按时参加教研活动,互相交流学习(教研时间见教研安排表)。 7、与学员家长定期沟通(每两周一次)。 8、向上级领导填写学员信息反馈表, 反映学生近期学习情况(每两周填写一次) 9、给学生进行评估(形成性格评价、阶段性评价)。 10、下课后整理教室。 11、完成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任务。二、代课职责(一)开课前 1、每期开班前,和教学主管核对班级编号,授课教室、课时数、授课时长、开课日期、结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