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岸新区海绵城专项规划2012030年公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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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海岸新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 年) 公示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城乡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及关于印发青岛市黄岛区规划管理改革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青西新管办发(2014)25 号)的有关规定,对西海岸新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 年) 规划内容进行社会公示。一、公示内容1.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 的讲话精神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75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5 号文

2、件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鲁政办发20165 号)和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 (建规201650 号)的要求,编制基于低影响开发理念的西海岸新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 年) ,制定西海岸新区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原则、目标,提出适合西海岸新区特点、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海绵城市建设模式,划分确定海绵城市管控分区,基于模型分析等方法分解海绵城市控制指标,细化海绵城市开发规划设计要点,综合应用“渗、滞、蓄、净、用、排”技术措施,统筹解决青岛西海岸新区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和水资源问题,构建一整套流域范围内的海绵城市建设管控体系,供各区城市规划及相关专业规划编制时参考,并为下一步建设项

3、目可研、初设提供依据,为西海岸新区城市建设提供管控指标,以保证海绵城市建设的顺利开展。2.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8)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04)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住建部,2006)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575 号)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23 号)6) 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 (建办城函2015635 号)7) 水利部关于印发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水规计2015321 号)8) 海绵城市专项规

4、划编制暂行规定 (建规201650 号)9)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5 号文件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鲁政办发20165 号)10)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发20168 号) 11) 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构建(试行) (建城函2014275 号)12) 其他有关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等。3.参考规划1) 青岛西海岸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 年) ;2) 青岛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 年) ;3) 其他正在编制中的有关控规及发展规划成果。4.采用的规范、标准1) 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

5、范 (GB503182017) ;2)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500142006,2016 年版) ;3) 建筑与小区雨水控制及利用工程技术规范 (GB 50400-2016)4) 城乡建设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CJJ832016) ;5) 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其他有关防洪治涝的规定、规范、规程等。5.规划期限本次规划期限为 2016-2030 年。近期:2016-2020 年;远期:2021-2030 年。6.规划范围本次规划的范围是青岛西海岸新区总体规划(2013-2030 年)中的西海岸新区行政辖区城镇建设用地范围,重点研究区域为城市建设用地。7.规划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

6、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5号文件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鲁政办发20165号)的要求,确定分时序建设目标为:到 2020年,城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 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8.规划原则1)规划引领:与城市规划和发展相结合,与青岛西海岸新区总体规划、各有关专项(专业)规划相协调,坚持保护优先、生态为本、自然循环、因地制宜、统筹推进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小城市开发建设对自然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城市规划的框架下指导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落实以及海绵城市建设的推进。2)尊重自然:

7、包含三个层次要求,首先是原生态保护,对城市山水林田湖等生态要素进行原位保护;其次是生态修复,对已受破坏的河湖岸线等要素进行恢复;最后为拟自然开发,优先利用城市自然排水系统,充分发挥绿地、道路、水系对雨水的吸纳、渗滞、蓄排和净用,使城市开发建设后的水文特征接近开发前,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与渗透,维护城市良好的生态功能。3)因地制宜:以青岛西海岸新区气候水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为基础,结合青岛西海岸新区本地条件,合理制定发展目标并科学布局安排符合青岛西海岸新区实际情况的项目及设施。根据城市降雨、土壤、地形地貌等因素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综合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安全等方面的现状问题和建设需求,因

8、地制宜地采取“渗、滞、蓄、净、用、排” 等措施。4)统筹建设:长期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根据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对建设项目进行长期系统性安排,结合青岛西海岸新区现有条件和基础,按照项目特点和类型,合理安排建设项目时序。全面协调:基于“海绵 ”理念,全面协调青岛西海岸新区城市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与海绵城市建设,实现统一规划、建设、管理与协调。9.规划内容根据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 (建规201650号)要求,本次规划包括以下内容:1) 总论2) 现状条件与问题识别3) 规划目标及技术路线4) 中心城区生态安全格局构建5) 中心城区海绵系统构建6) 海绵城市建设

9、管控分区指引7) 海绵城市分期建设要求8) 海绵城市建设指引9) 海绵城市建设保障体系10.本规划涉及到的地域名词界定及注释1)城市规划区: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第三条的规定,在西海岸新区行政区划范围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2)城市建成区:指西海岸新区城市规划区内具有一定规模的连片城市建设地区,义同于“西海岸新区内城市建成区 ”,简称“城区”。3)城市建设用地:为城市建成区的范围扣除其内部不可建设用地之余,反映城市规划建设的实际用地规模。11.本规划是指导西海岸新区完善海绵城市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各项海绵城市建设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应依循中华人民共

10、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二条的规定,按本规划执行。12.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和规划图纸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纸是相互联系的整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3.规划指标1)水生态径流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 75%,对应设计降雨量为29.3mm。生态岸线恢复:在不影响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对城市河湖水系岸线进行生态恢复,达到蓝线控制要求,恢复其生态功能,到 2020年,生态岸线比例应达到 60%以上;到 2030 年生态岸线比例达到75%以上。2)水安全城市防涝标准:西海岸新区城市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共设施用地和特殊用地的防涝标准为 50 年一遇。建议西海岸新区镇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

11、地、其他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的防涝标准为 20 年一遇。城市防洪标准:中心城区防洪标准达到 100 年一遇。3)水环境水质环境标准:西海岸新区河道水质不低于 IV 类水体要求。城市面源污染控制:雨水径流污染、合流制管渠溢流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市面源污染控制按 SS 计,到 2020 年削减率达到 50%以上;到 2030 年达到 60%以上。4)水资源西海岸新区雨水资源化利用率 2020 年达到 3%以上,2030 年达到 5%以上。14.中心城区城市海绵系统构建1)管控分区西海岸新区共划分为 52 个海绵城市建设管控分区,面积从 3.46 km2 至 32.54 km2 不等。表 1 各管控

12、分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表管控分区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 建设面积(ha )1 72.3 551.0 2 70.1 942.7 3 73.0 1397.0 4 76.1 754.7 5 77.1 1102.1 6 67.2 1721.3 7 73.1 1473.3 8 70.9 1416.7 9 69.0 700.2 10 75.1 1314.6 管控分区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 建设面积(ha )11 75.1 1051.7 12 69.8 851.1 13 82.1 617.2 14 72.0 1120.5 15 75.0 473.2 16 71.0 1257.5 17 74.0

13、 970.1 18 70.0 2012.0 19 75.1 339.6 20 74.0 946.3 21 76.0 1156.6 22 73.1 1279.8 23 74.1 1268.4 24 77.1 1293.5 25 78.1 1003.1 26 75.0 1823.1 27 81.2 1039.3 28 82.1 1948.9 29 84.1 1118.0 30 79.0 1624.1 31 77.0 1552.8 32 79.0 1128.8 33 82.1 705.9 34 79.1 1495.0 35 85.0 780.1 36 84.0 1231.5 37 75.0 931.

14、3 38 78.0 519.7 39 83.0 468.0 40 84.2 438.8 41 74.0 532.8 42 77.0 1419.9 43 77.1 2000.3 44 79.1 2094.5 45 81.1 2068.6 46 73.9 1929.3 47 81.1 1478.0 48 80.1 336.1 49 76.0 2110.5 50 71.8 1857.5 51 79.1 1362.0 52 66.8 1462.8 合计 75.8 62471.52)海绵城市措施适用性分析适宜建设区范围内可采用包括“渗、蓄、滞、净”等所有海绵城市建设的低影响开发措施,在措施选取上不受地形

15、、环境等限制,可达到最大效率利用;有条件建设区范围内尽量不考虑“渗”的措施,着重考虑“蓄、滞、净”等措施;限制建设区内限制条件较多,尽量考虑“净”处理。15.水生态体系构建1)径流控制体系构建:规划建设下沉式绿地 6199.3ha,透水铺装3872.72ha,其他调蓄容积 50.31 万 m3,整体实现 75%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2)水生态保护与恢复:规划区内河道生态化改造与保护总长度28.6 km。16.水安全体系构建1)城市防洪:风河主河道防洪标准 100 年一遇,镰湾河、窝洛子河、白果树河、两河、大卢河、相公山河、小辛河、豆金河、横河、白马河等 44 条主要河道防洪标准 50 年一遇

16、。2)城市排水防涝:完成城区积水点治理,通过河道、防护绿地、广场绿地和人工调蓄设施等内涝防治措施进行,城区内不出现新的内涝积水点。17.水环境体系构建1)点源污染控制工程:完善雨污分流排水体制,提高污水厂污水处理率及处理效果,到 2030 年,城区排水设施覆盖率、污水收集率、污水处理率达到 100%,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污水处理厂均满足一级 A 排放标准。2)面源污染负荷工程源头削减措施:采用下沉式绿地和透水铺装进行源头污染控制,削减 20-30%的径流污染,削减 COD 4466.48 t/a,SS 7862.75 t/a,NH3-N 83.75t/a , TP 15.15 t/

17、a。末端处理措施:各管控分区末端处理措施削减 COD 7066.40 t/a,SS 7313.19 t/d,NH3-N 425.92 t/a,TP 52.98 t/a。18.水资源体系构建雨水资源化利用主要分为渗透利用及集蓄利用两大类。规划通过集蓄利用设施布局,将雨水利用于绿地浇洒,道路灌溉等,实现中心城区雨水资源利用率 5%的目标。19.海绵城市分期建设时序近期到 2020 年,主要建设区域包括董家口港区、董家口管委、泊里安置区、冷链物流基地、琅琊镇驻地、古镇口融合区、海洋高新区(中央活力区) 、灵山湾影视文化产业区、西海岸现代农业示范区、青岛西站及综合交通枢纽区域、辛安街道泊子片区、黄岛街道岛外九个社区、中德生态园片区等,总面积约 90 平方公里,占2020 年规划建设面积(360km 2)的 25%。远期至 2030 年,建设范围包含新开发区域和老城区区域,其中新开发区域包括古镇口等建设区;老城区包括前湾港附近区域及原胶南中心城区和分散在中心城区的城中村改造区。联合近期、远期,总规模达 375 km2。综上,到 2030 年达到径流控制率 75%要求的区域面积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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