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则1.0.1 为指导唐山市保障性住房绿色施工活动的开展,依据绿色施工导则,结合唐山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导则。1.0.2 绿色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因地制宜,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环境保护和节材、节能、节地、节水。1.0.3 实施绿色施工,应进行总体方案优化。在规划、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绿色施工的总体要求,为绿色施工提供基础条件。1.0.4 实施绿色施工,应运用ISO14000和ISO18000管理体系,将绿色施工有关内容分解到管理体系目标中去,使绿色施工规范化、标准化。1.0.5 实施绿色施工,应积极采用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法。1.0.6 实施绿色施工应开展精细化管理,推进施工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和工业化。1.0.7 绿色施工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标准规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1.0.8 本导则适用于唐山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2 绿色施工总体框架2.0.1 保障性住房绿色施工总体框架包括施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