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营造发展“场、势”环境当前,随着新常态下国家经济的结构性调整,深化改革正向纵深发展,对于社会经济细胞企业而言,在这个急剧的变革时期,尤其要注重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良性发展。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企业的核心,是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自的职责及相互关系的表现,规范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客观上就要求做到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总体而言,股东大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主要职责是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如决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董事和监事任免等行使表决权;而董事会则是企业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聘任高管人员,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等等;监事会是企业的监督机构,主要职责是检查公司财务状况,检查公司董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决议的行为,检查公司劳动工资计划、职工福利待遇等是否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等等;经理层是由以总经理为主体的经营管理班子组成,主要负责实施公司董事会的各项决策事项,组织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规范这四个方面的关系,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就是规范企业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