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如何主张工程价款(案例评析)时间:2011-03-21 11:07 来源: 作者: 【找法网 拖欠工程款纠纷】未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如何主张工程价款(案例评析)某建筑公司诉河南省某警校工程欠款案评析【案情摘要】原告:某建筑公司被告:河南省 某警校原告于2003年10月向被告支付投标保证金1500000 元,并中标被告招标建设的河南省某警校培训中心食堂及综合楼项目,被告向原告送达了“中标通知书”,但直到发生纠纷原告起诉时,仍没有签订书面的施工合同。原告于2003年11月3日依监理签发的“开工令”正式开工建设,施工过程中由于被告变更施工图纸及经常拖欠工程款而使工期一再延误,最终原告因资金困难,无法再进行组织施工,经监理单位批准于2004年8月28日停工,但经被告要求,原告为履约仍然自行垫资复工,但被迫于2004年12月份全面停工。经原告一方计算,到2004年8月,餐厅土建工程累积完成产值1541926元、安装工程30573元,综合楼土建累积完成5747929元、安装工程96900元。以上四项建安产值共计7417328元。然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