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 理 由 退 房 保 障 协 议甲方(出卖人):驻马店市华港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海涛电话:0396-6279999乙方(买受人):身份证号码: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双方商品房买卖合同 相关约定,订立本补充协议书。一 第一条在2014年10月01日至2015年01月01日这一特定期间(简称期间),乙方可以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甲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乙方未在该期间内向甲方提交书面解除通知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本协议约定的特别解除权,双方仍然应当继续全面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条乙方按本协议约定期间向甲方发出商品房买卖合同书面解除通知之日起60日内,乙方即应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以及付款凭证或票据原件,前来原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处所与甲方办理退房、退款手续。(如原付款方式为银行按揭的,必须同时结清贷款并解除该房屋抵押登记)甲方将按乙方已付购房款(不含银行利息)的100%退款,如乙方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