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武政办2004185 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制造业技术操作人才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人事局拟订的 武汉市制造业技术操作人才评价试行办法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00四年十一月一日武汉市制造业技术操作人才评价试行办法( 市人事局 二00四年九月十四日)为进一步提高制造业技术操作人才的社会地位,优化制造业技术操作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选拔大批高技能人才,振兴武汉现代制造业,特制订本试行办法。一、评价范围和对象( 一)评价工作主要在与武汉现代制造业密切相关的企业以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中进行。( 二)评价对象是具备一定制造业技术操作能力、符合评价条件的在职在岗生产一线技术操作人员、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届毕业生。二、职务名称及评价条件( 一)制造业技术操作专业职务名称分为制造业技术操作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二)制造业技术操作高级工程师评价条件1.具备高级技师或相当于高级技师资格,或在市级技能竞赛中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