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高层次人才激励计划实施细则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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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附件 2高层次人才激励计划实施细则为认真组织实施攀枝花人才新政“高层次人才激励计划”,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支持对象攀枝花人才新政七条及系列实施细则所称的高层次人才主要包括以下八类人才:第一类 (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含外籍院士),发达国家相同层次的高层次人才;(二)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入选者、国家“万人 计 划” 杰出人才入选者;(三)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第一主研人员。第二类 (一)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前三名,四川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二)国

2、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其他入选者;(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 2 聘教授和讲座教授;(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等五类科技计划项目主持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五)国 家 有 突 出 贡 献 的 中 青 年 科 学 、技 术 和 管 理 专 家 。第三类(一)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获得者前三名,以及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获得者主持人;(二)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3、、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四)省部级创新型企业家、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第四类 (一)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三)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具有担任世界五百强企业高层管理及技术领导经历的人员。第五类 (一)省 级 特 级 教 师 ,省 级 学 术 和 技 术 带 头 人 后 备 人 选 ;(二)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3 (三)具有担任世界五百强企业中层管理及技术领导经历的人员;(四)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五)全国技术能手。第六类取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第七类(一)市学术和技术带

4、头人后备人选;(二)省技术能手;(三)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第八类 (一)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二)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二、有关支持政策(一)提供安家补助、租房补贴或住房保障 对新从市外引进来攀并在企事业单位服务八年(首次签订工作合同不低于五年)以上的一至八类高层次人才(以下简称刚性引进人才),给予以下各项支持:第一类人才:安家补助 320 万元,每月 2000 元、为期三年的租房补贴或终身入住大户型人才公寓;第二类人才:安家补助 200 万元,每月 2000 元、为期三年的租房补贴或终身入住大户型人才公寓; 4 第三类人才:安家补助 120 万元

5、,每月 2000 元、为期三年的租房补贴或终身入住大户型人才公寓;第四类人才:安家补助 80 万元,每月 2000 元、为期三年的租房补贴或终身入住大户型人才公寓;第五类人才:安家补助 40 万元,每月 2000 元、为期三年的租房补贴或入住大户型人才公寓三年;第六类人才:安家补助 30 万元,每月 1500 元、为期三年的租房补贴或入住大户型人才公寓三年;第七类人才:安家补助 15 万元,每月 1200 元、为期三年的租房补贴或入住小户型人才公寓三年;第八类人才:安家补助 8 万元,每月 1000 元、为期三年的租房补贴或入住小户型人才公寓三年。以 上 安 家 补 助 均 按 第 一 年 5

6、0%,第 五 年 30%,第 八 年 20%的 比 例 发 放 。若 在 攀 购 房 根 据 购 房 合 同 可 提 前 全 额 支 付 。柔性引进的以上在职人才可入住人才公寓。(二)提供岗位津贴 以下一至七类刚性引进人才及符合本细则第一条规定的本土一至七类高层次人才,在攀企事业单位工作期间,按以下标准给予岗位津贴:第一类人才:每人每月 20000 元;第二类人才:每人每月 15000 元;第三类人才:每人每月 10000 元; 5 第四类人才:每人每月 4000 元;第五类人才:每人每月 2000 元;第六类人才:每人每月 1500 元;第七类人才:每人每月 500 元。是否给予第八类高层次

7、人才岗位津贴,由用人单位自行酌情研究决定。(三)建立人才年金制度 对社保关系在攀的一至八类高层次人才、自 2017 年起在企事业单位服务满 5 年后在攀退休的,按以下标准一次性发放人才年金:一至三类人才:每年补贴 3 万元,最高补贴 40 万元;四至六类人才:每年补贴 2 万元,最高补贴 30 万元;七至八类人才:每年补贴 1 万元,最高补贴 20 万元。(四)帮助配偶随调或推荐就业 刚性引进的一至六类高层次人才,其配偶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愿意到攀工作的,由引进单位所在地的组织、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工作单位;配偶在企业就业或未就业的,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到企业或

8、安排公益性服务岗位就业。(五)帮助子女择校 刚性引进的一至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可在政府举办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择校就读。 6 (六)提供优质医疗服务 由市人才办牵头,对一至六类高层次人才每年提供一次免费健康体检服务。由市卫生计生委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健专家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提供健康咨询、上门出诊和就医绿色通道等服务。(七)建立服务代理制度和服务专员制度 成立“ 攀枝花市高端人才服务中心”,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质保障服务。对一至六类高层次人才提供包括工商注册、配偶就业、子女入学、证照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医保报销、劳动维权、政策咨询、融资申报、优惠政策落实等个性化、精细化的一站式代办服务。针

9、对领军型高端人才建立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实行一对一、保姆式服务。(八)本土人才成长奖励 对户籍在攀、所工作企事业单位在攀注册、工作两年以上(在校生除外)、取得成长进步的本土各类人才,按以下规定给予成长奖励:1.新获得第一类高层次人才各项荣誉称号、奖项的,奖励500 万元。2.新获得第二类高层次人才各类荣誉称号、奖项的,奖励200 万元。3.新获得第三类高层次人才各类荣誉称号、奖项的,奖励50 万元。 7 4.新获得第四类高层次人才各类荣誉称号、奖项的,奖励20 万元。5.新获得国际比赛(评选)奖项(称号)金、银、铜奖或相应等次的,分别奖励 20 万元、15 万元、10 万元。(九)提供学术交流交

10、通补贴 对参加国家级以上学术交流会议并作学术报告的高层次人才,报销往返商务舱机票费用。(十)提供科研配套经费 对牵头承担的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人才及团队,按立项经费 5%给予最高 50 万元地方配套资助。被资助人才及团队可以自主支配配套经费,专款专用,由申报人才及团队的单位负责监管和评估配套经费使用情况。三、办理程序(一)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 1.申 请 。申 请 人 填 写 攀 枝 花 市 高 层 次 人 才 申 请 表 (附 件 21),经 所 在 单 位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同 意 后 ,附 所 在 单 位 营 业 执 照 、本人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专 业 技 术 职

11、称 证 书 、技 术 等 级 证 书 及 相 关 资 质资 格 荣 誉 证 书 、劳 动 (聘 用 )合 同 、个 人 所 得 税 在 攀 缴 纳 证 明 等 材料 原 件 (原 件 验 证 后 即 返 还 )和 复 印 件 (一 式 三 份 ),由 主 管 部 门 (单位 )报 送 市 人 才 服 务 中 心 。2.审核。市人才服务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定。 8 3.认定。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对审核合格人员进行审定。审定合格的,对一至六类高层次人才发文认定并发放“攀枝花高层次人才证”,高层次人才凭证享受相应服务政策。4.

12、经费兑现。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函告市财政局兑现相应政策,市财政局 15个工作日内将经费划拨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 15 个工作日内兑现到高层次人才本人。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采取“随时申报、定期审定、每年兑现”的方式进行,年度考核合格的,及时兑现高层次人才待遇。待遇起算时间从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当月起或取得相关资格次月起算。(二)人才年金办理 1.申请审核。在攀退休的高层次人才填写攀枝花市人才年金申报表(附件 22),附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险缴存清单(2017 年以后)、退休证明材料原件(原件验证后即返还)和复印件(一式三份),经市人才服务中心初审合格,报市委组织部、

1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定。2.经费划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函告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在 15 个工作日内将人才年金经费一次性划拨给高层次人才原工作单位,由原工作单位发放到个人。 9 (三)入住人才公寓周转房办理 1.高层次人才入住人才公寓按照攀枝花市人才公寓入住管理实施细则(攀办发2016 41 号)的相关 规定办理。其内容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2.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入住人才公寓,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商市人才办办理。(四)配偶随调、就业推荐 1.申请。申请人填写攀枝花市高层次人才配偶随调申请表(附件 23)或攀枝花市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推荐表(

14、附件 24),由主管部门(单位)根据人事管理归口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2.办理。审核合格的,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调办理。(五)子女择校办理 1.申请。申请人填写攀枝花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择校申请表(附件 25),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批。2.办理。有关学校根据市教育体育局审批的择校人员名单,按规定及时办理择校入学手续。(六)优质医疗服务办理 1.提供便捷就医服务。高层次人才持“攀枝花高层次人才证”和本人身份证到全市公立医院“绿色通道”就医,医院核实 10 后安排专人协调就医。2.提供保健服务。高层次人才凭“攀枝花高层次人才证”和本

15、人身份证可选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健康档案,接受相应医疗保健服务。(七)本土人才成长奖办理 1.提出申请。申报人填写攀枝花市本土人才成长奖励申请表(附件 26)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市人才办。2.审核报批。由市人才办牵头开展审核,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3.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市人才办函告,将经费拨付到被奖励本土人才所在单位,或由市人才办代发。(八)学术交流交通补贴办理 1.申请。申报人提供参加国家级以上学术交流会议并作学术报告的邀请函及机票票据,向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2.审核。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审核申报情况及票据,并函告市财政局拨付经费。3.资金拨付。市财政局将经费拨付到申报人才所在单位,由单位拨付到个人。(九)科研配套经费办理 1.申请。申报人才及团队提供其牵头承担的省级及以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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