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考核办法为加强全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客观、公平、公正地对每一位教师的工作进行考核,特制定本细则。一、 指导思想教师考核工作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通过建立以工作业绩和工作量为主,获得奖励荣誉为辅的考核制度,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二、考核范围 考核的范围是全校全体教师(返岗教师除外)。三、考核内容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量、工作成绩、工作奖惩四个方面,实行千分制考核。(一)工作态度(160分)1、职业道德(10分)考核内容主要是:是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教管办和学校的工作安排;是否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是否尊重关爱学生;是否廉洁从教,塑造教师良好形象。对学生家长来电、来信、来访涉及教师违反职业道德和教师法的事件一经查实该项为0分。2、考勤(50分)考勤实行减分制。准时上下班,出满勤者得满分。缺勤累计减分。1、一学期请假不超过1周,(特殊情况除外如婚丧嫁娶)超过一天扣2分;2、无故迟到或早退1次扣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