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商铺管理办法1.各商铺业主及承租人以及下属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遵守本小区的各项管理规定。2.商铺业主及承租人在办理进场手续时必须为所有下属员工办理本大厦的临时出入证。3.业主和承租人须将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悬挂在商铺,以便检查。4.各商铺业主和承租人在商铺装修时,必须按规定向消防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施工审批手续(开餐饮点的必须至区环保部门、街道市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把审批结果反馈给物业管理企业备案,否则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责令停工或报相关部门处理。5.商铺的装修必须严格遵守“业主手册”、“临时公约”及商铺装修管理规定的规定。6.商铺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分类装袋后,倾倒入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箱。7.各商铺在施工过程中及今后的日常营运中必须配备灭火器材等相关安全设施,物业管理企业将定期对各商铺进行巡查,如发现有违反规定者,物业管理企业有权采取相应措施。8.各商铺业主和承租人必须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以及相关费用,如未按时缴纳费用的每逾期一日,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按应缴费用的千分之三业主/承租人加收滞纳金,物业管理企业有权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催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