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方法常用的说明方法有:下定义,分类别,举例子,作比较,列数字,打比方,画图表,作诠释等。采用什么说明方法是由说明目的和说明内容决定的。 举例子:将复杂的、抽象的事物或概念,用具体、形象、易于理解的典型事例来说明。例如说明死海的“死”,列举海水中没有鱼虾、水草,甚至连海边也寸草不生的事例作证;说明死海的“不死”,列举即使不会游泳的人,也总是浮在水面上,不用担心会被淹死的事例,让人信服。 列数字:些事物从数量上便于说明特征,可以运用一些数字来说明。例如太阳中:其实,太阳离我们有一亿五千万公里远。到太阳上去,如步行,日夜不停地走,差不多要走三千五百年;就是坐飞机,也要飞二十几年。 作比较:把被说明的事物与其他事物进行比较,显示事物的特征。通过比较,可以认识事物的特殊点、或被说明的事物与其他事物的共同点。例如太阳中:“我们看太阳,觉得它并不大,实际上它大得很,130万个地球才能抵得上一个太阳。”拿地球跟太阳作比较,突出地说明了太阳的体积之大这一特点。 分类别:把被说明的对象按一定的标准划分成不同的类别,然后进行分门别类的说明。 打比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