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收费价格公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价格信息公示工作的管理,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价格信息透明度,规范价格行为,特作如下规定。 一、医院在显著位置,通过公示牌、价目表,住院费用清单等方式实行药品及医疗项目价格公示,并严格按照价格公示的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任何人不得随意多收、少收或乱收。二、公示内容包括医疗服务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内容计价单位、收费标准等,医疗服务价格变动时,及时变更相应的公示内容。 三、完善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只有物价管理科可以进入医院收费项目维护系统,对医疗收费项目进行增加、减少或变动,其他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进入该系统进行任何操作。 四、对医院实行的单病种限价收费项目及价格在相关科室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并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承诺。 五、在收款窗口设立收费显示系统,门诊病人交费的同时,可直接看到自己的交费情况;在院病人可通过住院费用一日清单查询费用情况。 六、医院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接受患者、家属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医院举报电话:6895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