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职工返聘管理办法为规范退休职工返聘工作,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一、返聘原则:1、退休的医疗专业技术职工,因医院工作需要,本人自愿接受返聘;2、除确因特殊需要的,党政管理部门及其它技术岗位原则上不返聘退休职工。二、返聘条件:1、身体健康,能坚持全日正常工作; 2、原则上年龄65周岁以下、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对个别确因工作急需,与上述条件不符的,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三、返聘程序: 1、返聘退休职工,应由用人科室填写职工返聘申请报人力资源部,经有关部门审核,医院办公会研究批准后聘用; 2、受聘人与医院签订返聘协议书。四、返聘职工待遇: 1、返聘职工的工资待遇根据专业技术职务确定,正高3300元/月、副高2600元/月、中级2150元/月;特殊返聘职工相关工资待遇,根据工作性质,另行确定;2、经批准的返聘职工比照在职职工享受有关福利待遇;3、绩效:返聘在职能科室的职工享受机关后勤平均奖;返聘在临床和医技科室的职工由所在科室发放绩效,标准由科室根据被返聘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