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工合同书甲方(用人单位):攀枝花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乙方(受聘职工):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生效日期2001年1月6日,合同期为5年,其中试用期3月。二、劳动职位及报酬第二条 乙方在甲方从事石工岗位工作。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能力从事石工岗位工作职位。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800元,试用期满后为1000元。以后每满一年每月递增200元(其中包括自缴养老保险费)第三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第四条 乙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三、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第五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第六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命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