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羽毛球竞赛裁判法羽毛球竞赛裁判人员裁判长REFEREE-对整个竞赛负全责 裁判员UMPIRE-负责主持一场比赛 发球裁判员SERVICE JUDGE-专门负责宣判发球违例 司线裁判员LINE JUDGE-负责宣判球在他所负责线附近的落点是界内或界外 裁判员的职责每场比赛由裁判长指派一名裁判员(亦称主裁判),裁判员主持一场比赛并管理该场地及其周围,比赛时坐在场外网柱旁的裁判椅上,执行“羽毛球竞赛规则”的各项条款: 1.及时地宣判“违例”或“重发球”,并随时在记分表上作相应的记录。 2.对申诉应在下一次发球前作出裁决。 3.应使运动员和观众能了解比赛的进程。 4.可与裁判长磋商,安排、撤换司线裁判员或发球裁判员。 5.裁判员不能推翻司线裁判员和发球裁判员对事实的裁决,但在裁判员确认司线裁判员明显错判时,可以纠正。 6.在有临场裁判员不能作出判断时,由裁判员执行他的职责或判“重发球”。 7.裁判员有权暂定比赛。 8.裁判员应记录与规则16条(比赛连续性、行为不端及处罚)有关的情况并向裁判长报告。 9.执行其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