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设备管理制度 一、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设施、器材,是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的专用设备,其产权归市委组织部和区县(市)委组织部两级共同所有,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置。二、设备实行专人负责,专人管理,由一名政治责任感和工作责任心强的乡镇、村干部担任工作人员,工作人员须经专门培训,熟练掌握接收点设备的基本操作技能,负责接收、存储、回放远程教育节目。三、设备、课件要严格验收,认真按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购买日期、经办人等项目登记造册,妥善保存各种设备的技术说明书和图纸,建立远教站点设备现状登记表。四、非本接收站点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终端接收站点设备。五、定期对设备、课件进行检修和保养,随时掌握设备的状况,对长期不通电的设备定时通电,课件的保管做到通风干燥,防止出现盗窃、火灾、潮湿和被雷击等现象的发生。六、定期对计算机和上机使用的软盘杀毒。上机时,严禁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盘、光盘或其它存贮设备,严禁玩游戏。七、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拆卸、擅自维修设备,不得更改设备参数配置,不得私设密码,不得随意删除计算机中的文件,不得任意中断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