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合作协议甲方:埃美圣龙(宁波)机械有限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守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双方充分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和风险共担的原则,签定本战略合作协议。一、合作期限 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二、销售目标及折让乙方承诺在合作期内完成 12 套VKC,型号不限,若乙方在合作期内完成承诺,甲方给予乙方 12% 折让,折让金额可作为乙方之后设备定金(货款)使用。特价工程计销量不计折让额三、双方责任及权利1. 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人员、技术、广告及商务支持等,协助乙方进一步拓展相关市场。2. 在合作期内双方的办事处或者分公司不定期的互相培训及其他有关项目合3. 乙方承诺在工程投标过程中优先推荐甲方产品,并优先享受甲方项目登陆权。4.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价格,乙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公开此价格。5. 甲方向乙方提供免费办公场地一间。四、保密条款双方保证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