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价细则一、 学习方面(一)上课要求1、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敢于向老师提出自己不懂的问题。2、学习具有主动性,积极参与小组的讨论活动,不做旁观者,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3、按时到校,有事向老师请假并说明原因。4、带好每天的学习用品,包括课本、文具等。一周之内从未举手发言的同学减5分,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减分1-3分。(二)作业要求1、 作业应该做到整洁,书写工整,规范自己的字体,做到横平竖直。2、 作业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按时交作业或不带作业的同学每次扣1分,作业得5个“优”的可以换一面小红旗,得一面小红旗加1分;不合格的根据情况重做或改正错处,直到合格为止。3、 每天至少读20分钟的书,并摘抄优美句词。每个月评一次“读书之星”,被评为“读书之星”的加2分;一周背诵一首古诗,由家长签字监督,古诗作为考试内容,不能按要求完成者减1分。4、 老师布置的口头作业及查资料的作业也在考核范围之内。(三)参加实践活动要求1、 积极参加各学科组织的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