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眼镜国家标准 B13511-1999高远云本标准是对GB 13511-1992配装眼镜的修订。本标准规定的处方定制矫治眼镜的技术指标不再分等分级,采用单一合格的技术指标。装成眼镜中其光学中心水平方向内移量指标,改为国际上采用的标明其水平方向光学中心距离,并规定相应允差。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 13500-1992配装眼镜。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眼镜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轻工总会玻璃搪瓷研究所;参加起草单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上海依视路光学有限公司和上海三联(集团)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秀仁、王莉茹、孟建国、钟荣世、唐玲玲、陈雄。本标准委托全国眼镜标准化中心负责解释。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配装眼镜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根据验光处方定配的眼镜和批量生产装成的老视眼镜。本标准不适用于渐变焦点和其他特殊用途的眼镜。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