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规范焊工准入管理行为,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项目,从事钢结构、金属管道、设备焊接作业的焊工准入管理工作。集团公司投资建设的可研估算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一、二、三类建设项目的焊工准入管理应执行本规定。四类建设项目及投资1亿元以下的一、二、三类项目中,焊接工作量大、焊接技术复杂的项目原则上应执行本规定,其他项目是否按本规定执行由所属企业自行确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工程建设项目焊工准入管理(以下简称焊工准入管理),是指所属企业组织的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焊接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焊工)资格查验确认、焊接作业能力验证性考核、焊工入场证件发放以及焊工退出管理等行为的总称。第四条 焊工准入管理原则上按项目进行管理,也可由所属企业对各个项目的焊工准入进行统一管理。由所属企业对各个项目的焊工准入进行统一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