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说 明 一、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综合基价(以下简称本综合基价)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全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编制的。 二、本综合基价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三、本综合基价中的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和招标标底的依据。综合基价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企业定额、投标报价、确定合同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综合基价分为实体项目、施工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及附录共四部分。实体项目与施工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中已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费用及利润。实体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消耗量作为参考,企业可自行确定。本综合基价中的人工单价、材料价格、机械台班单价为指导性价格,编制工程预结算、标底和投标报价等时,可依据自身情况,结合市场进行调整。 五、本综合基价中的综合费用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