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货物的制造、检验、测试、验收标准卖方提供给买方的合同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买方标书要求。卖方提供给买方的合同设备应通过工厂测试和检验,并附有质量合格证。每批合同设备装箱前,买方有权自费派员到卖方工厂检查设备质量、装箱清单和实装内容的正确性及装箱质量。买方检验人员如发现设备有缺陷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规格时有权提出意见,卖方应充分考虑并采取必要措施,直至达到合同的规定为止。如买方不派员,则卖方有权自行装箱并安排发运。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抵达买方现场后的开箱检验,应在买方施工现场依据服务方提供的开箱要求和环境要求,按照装箱清单进行清点检验。开箱检验时买方和服务方应派员参加,并在装箱单上签字确认,若现场条件无法保证设备的安全,服务方有权要求买方提供必要条件后,再开箱检验,但买方应当按原开箱检验的时间履行与开箱检验相关的付款责任。开箱检验时,如设备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短缺或损伤,买方和服务方检验人员共同签署货损货差证明,卖方应根据该货损货差证明负责补足或修理,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如服务方人员不在场,买方自行开箱,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买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