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搞好公司工程建设,规范施工行为,优化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完成合同约定的目标,保证公司的根本利益,最终实现设计意图,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经总公司审批的通过公司招标的土建、安装、技改等工程项目工程。第三条 本制度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有关的法规、文件。第四条 施工承包单位除执行本制度外,尚应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施工项目管理第五条 工程施工管理应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责任制。(一) 项目经理应根据企业法人授权范围和内容,对施工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二) 项目经理资质应符合工程建设的要求,具有承担施工项目管理任务的专业技术、管理协调能力和经济、法律、法规知识,应接受发包人和监理机构的检查和监督,不得擅离职守。(三)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