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管理办法篇一一、目的 为保证车辆行驶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订本规定。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车辆。三、车辆维修保养负责人 车辆的保养及维修由车辆对应驾驶员负责。四、成立鉴定小组 关于公司车辆的保养维修,公司成立鉴定小组。组长由财务部经理担任,组员由组长指定的2名人员(含司机)担任。 鉴定小组的职责:鉴定维修保养后的车辆状况是否合格;鉴定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的合理性。五、车辆的维修保养1、新车走合保养必须到新车制造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2、驾驶员必须按要求及时对车辆例行保养,做到不超保、不脱保。因保养不及时引起机械损坏或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损失。3、各部门车辆需进4S店或汽修厂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向其部门经理报告,由驾驶员说明具体情况。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如故障严重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5、对于维修保养费用预估在2000元以下的,由驾驶员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