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国电重庆风电开发有限公司大堡梁风电场110KV及35KV二次设备的运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 DL 400-91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2.2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2.3 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2.4 DL/T 587-1996 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2.5 微机线路保护装置通用技术条件2.6 DL 478-92 静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通用技术条3 装置运行管理3.1 装置运行通则 3.1.1 处于运行状态(包括热备用)的一次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保护装置,不允许无保护运行。 3.1.2 未经一次电流和工作电压检验的保护装置,不得投入运行;在给保护做向量检查时(此时保护可不退出),必须有能够保证切除故障的后备保护。 3.1.3 运行值班员应注意: 3.1.3.1 凡接有交流电压的保护装置均有可能因失压而不正确动作。因此,在操作过程中,不允许装置失去交流电压 。 3.1.3.2 正常情况下应保证双母线所接元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