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1、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公司各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环境保护、卫生防护设施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公司各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 “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3、内容规范3.1 公司内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三同时”的法律、法规和规定。3.2 各部门必须将建设项目的有关审批材料及时报送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按程序履行审批验收手续。3.3 凡未经“三同时”审查的建设项目,不准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对违规进行建设和投产使用的部门,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厉处罚;对发生伤亡事故或因劳动安全卫生设施隐患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3.4 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从可行性研究至竣工验收、投入生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