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人力资源配置(开采设计方案)1、生产作业班次矿井设计年工作日为330天,日工作制度:井下“四六”工作制;每天四班作业,每班工作六小时;地面“三八”工作制;每天三班作业,每班工作八小时。2、劳动定员与技能素质要求(1)劳动定员根据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矿井设计井型,年工作制度、全员效率,结合本矿的管理制度进行估算。原则上按照煤炭企业现代化管理的要求,根据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有关规定,劳动定员在籍系数为:井下工人在籍系数1.40、地面工人在籍系数1.30、其他人员在籍系数1.00。估算结果,矿井在籍总人数217人,出勤人数161人,其中:井下工人出勤人数124人;地面工人出勤人数12人;管理人员12人;服务人员6人;其他人员7人。详见劳动定员汇总表1211。(2)技能素质要求根据矿井机械化设备配置程度,其管理人员及工人要适应现代化管理和生产要求必须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和技能。矿级领导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煤矿生产管理一定的年限,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矿机关和队级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是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