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周课时量标准 1、小学教师周课时量: (1)数学任教两个班,英语任教多个班或任教语文、数学、英语并兼任其他学科,周课时不少于17节; (2)音乐、美术、微机、科学或其他学科周课时不少于18节; (3)体育周课时不少于16节; (4)担任班主任并任教语文、数学或英语,周课时不少于16节;其他学科担任班主任,周课时不少于17节; (5)校长、党支部书记周课时不少于4节(一校两址、镇中心小学或学生数在2000人以上的减半)、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5节;副校长周课时不少于10节,中层干部周课时不少于14节 ,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退下来的县属学校校长、乡(镇)中心校或农村中学校长周课时不少于4节,每学期听课指导不少于10节; (6)村小或教学点教师周课时不少于18节;村小校长周课时不少于12节; (7)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的老教师,在规定课时中相应减少20%; (8)班额在65人以上的班主任或主科教师在规定课时中相应减少10%; (9)对因病、怀孕待产及处于哺乳期的教师,可酌情减少课时量。 2、中学教师周课时量 (1)高中 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