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文明施工三方责任书柳林安置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三方就本项目在建期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河南省有关安全文明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相互协调配合,切实履行安全文明生产责任和义务,承诺如下:一、 建设单位:(一)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确保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二)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三)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依法批准的建设工程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五)接受并积极配合建筑安全监管部门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接受国家安全监察。(六)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