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省 物 价 局江 苏 省 建 设 厅苏价服(2001)113号关于核定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市物价局、建委,常熟市物价局、建委:近几年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不断发展,促进了建设工程质量的提高。为适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需要,经研究,省物价局、省建委重新核定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一、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是具有省建委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等级证书的检测单位,接受委托、提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经营服务的收费标准。二、本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其中含质量检测管理费5%)。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为综合一级、土建(安装、市政)一级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可在本标准的基础上增收5%检测费。未列进本标准的新材料检测,其费用按公式计算,即:检测费用=(材料费用+水电燃料费+检测用房维修费+仪器设备折旧费+仪器设备维修、检定费)*(1+10%),并报省辖市价格部门备案。三、本通知自一九九九年元月一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原有关收费标准同时废止。附件: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