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 术 核 定 单工程名称天 润 尚 院A-201#A-233#及A-246#A-258#住宅楼工程日期2016.4.20建设单位昆山川水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苏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苏州市新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核定事由明确砌体砌筑工程配筋及相关事宜根据昆山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办法第四章第一条第二款明确砌体工程的顶层和底层应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窗台梁,高度12Omm,纵筋4C10,箍筋6200;其它层在窗台标高处应设置通长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房屋两端顶层砌体沿高度方向应设置间隔不大于1.3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板带。板带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纵向配筋不宜少于3C8,箍筋6200。根据昆山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办法第四章第一条第三款要求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质墙体,在每层墙高的中部增设厚度为120mm与墙体同宽的混凝土腰梁,办法中没有注明腰梁配筋。现明确砌体工程腰梁配筋为4C10,箍筋6200。明确砌体砌筑工程过梁、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