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书编号:YTR-ZD-LXCT-20171001号本合同签署三方为:应收帐款受让人:江西易融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住所: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碧辉煌时尚广场B区4栋、H栋应收帐款转让人:中鼎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二路18号应收帐款债务人:芦溪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芦溪县教育局(以下简称丙方)住所: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芦溪镇凌云路粮食局四楼鉴于:乙方与丙方于2016年10月3日签订芦溪县体育中心建设项目投资建设合同,(合同号:XXXXX),及XXX时间签订的补充协议书与2017年9月6日的竣工验收报告,确定由乙方承建丙方芦溪县体育中心建设项目,并已形成乙方在基础交易关系项下对丙方的应收帐款。现该项目需支付材料费及劳务人员工资,因乙方资金紧缺,需甲方资金调剂,现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将部分应收账款由乙方转让给甲方,具体事宜约定如下:第一条 转让标的乙方与丙方在基础交易中形成了乙方对丙方的应收帐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